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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律师
谢龙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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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机构:北京盈科(长沙)律师事务所
律师介绍: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,原任盈科(长沙)人力资源主管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从事法律服务以来,代理了大量案件,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、执业经验、与敏锐的洞察力,尤其在移民法律事务、公司治理、知识产权、债权债务、拆迁安置、刑事...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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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时:承租人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款

来源:未知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3-02-20 09:24:41

  拆迁时:承租人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款

  1、解除租赁协议

  房屋拆迁时,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,解除租赁合同的,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,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,不再给与承租人补偿。

  2、未解除租赁协议

  2.1产权置换 重新订立租赁合同

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,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,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,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。

  2.2 承租人获得费用

  2.2.1搬迁补助费: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

 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,搬迁补助费包括:

  (1)设备搬迁,安装费用;

  (2)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

  2.2.2停产停业损失

 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。

  3、救济手段

  如果对拆迁方案不满意,建议千万不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,可以依法向房管局提出裁决申请。